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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奥尔菲斯而言,越是温柔、柔软的记忆,就越是让他感到痛苦。

因为白色就是要混杂在黑色之中才能衬得白色越发纯净无暇,温暖的记忆就是要混杂着沉重阴暗的记忆才更让人愧疚、难忘。

最让他感到幸福的那段记忆里,是德罗斯夫妇仁慈善意的笑容,和爱丽丝俏皮可爱的身影,他们把他抱到膝盖上,静静聆听他写的小故事。而最让他感到痛苦的那段记忆里,则是燃烧的火把,闪着寒光的镰刀和草叉,以及倒在血泊中的德罗斯夫妇,和流落街头,不管怎么呼唤她的名字也毫无反应,陷入崩溃状态、神志不清的爱丽丝。

其实他这个人从根上就腐烂了,扭曲了。就像他混乱迷离的记忆,残忍杀戮的记忆中掺杂着温暖快乐的回忆、开朗笑着的女孩转身就沾满鲜血,白色的回忆像一只漂亮的白鸽飞上天空,然后狠狠坠地,砸在地上摔成一摊血红色的烟花。不管他如何泣血着忏悔,不断用足记杀死自己愧疚去用尽全力悔过,他也无法接受自己,无法原谅自己,无法放过自己。

再也、再也看不到的德罗斯夫妇,再也不会有人像他们那样会对他释放无条件的善意与关爱了,仿佛再也找不回来的爱丽丝,想要接回她关照她,却连探视都不被允许,只能眼睁睁看着她被孤儿院转移。

奥尔菲斯从来不认为自己是什么足智多谋地大人物,因为过去发生的一桩桩一件件事他都无能为力,救不了德罗斯夫妇,留不住爱丽丝,报复不了暴民……而且最重要的,是他深知,正是自己伤害了最重要的家人们,是他无意的举动招致了祸端,这是他无法回避、铁证如山的事实。

比起恨其他人,其实奥尔菲斯更憎恨自己。

明明只要逃避,遗忘那段痛苦的记忆,抛下爱丽丝不管,他就能开启新的人生,假装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平淡度过人生。但是他不肯,他宁愿在梦中一遍遍持刀捅死那个吹响哨声的自己,宁愿攥着那些痛苦的回忆一遍遍琢磨咀嚼,宁愿在深夜中一遍遍忏悔自责也不肯遗忘。

在沾满最爱家人的鲜血的回忆,同龄人的排挤和打压、足以杀死自己人格的愧疚下成长的奥尔菲斯似乎对世界的认知发生了某种改变。

他开始觉得,人是一种越接触越感到厌恶,越是了解人就越明白人性丑恶的生物。走在街上,看着流动的人群,他开始觉得所有人都像是在发生恶性事件时,对受害者见死不救的旁观者。他憎恨自己,也憎恨对德罗斯夫妇见死不救的人们;他憎恨自己,也憎恨对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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